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人社部、财政部的规定 , 当前,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宿迁事业单位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
(3)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 ,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
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 , 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 , 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
(1)新办法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 。
(2)老办法计发标准=(A×M+B+C)×∏(1+Gn-1)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 。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
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文章插图
推荐阅读
- 附表格 2022宿迁养老缴纳基数
- 宿迁申请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 附领取条件 宿迁要交多少年保险才能领养老金?
- 宿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线上查询指南
- 构成+计算 宿迁企业养老保险交15年后每月拿多少钱?
- 2022宿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流程
- 2022宿迁灵活就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缴纳指南
- 宿迁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宿迁童工工伤怎么处理?
- 宿迁工伤保险本人工资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