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珠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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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珠海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珠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期间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含异地缴存)并达到珠海市规定最低缴存金额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同时还需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两次或购房套数不超过两套 。
拓展材料
我在中山坦洲购买二手房,能不能申请珠海公积金贷款?
答:1、中山坦洲有具体贷款政策需咨询您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因为房产抵押给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以您需要向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如果您符合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条件并办理完相关购房手续,本人可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办理】→【证明类业务申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认真阅读须知后点击办理即可,或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601室、金湾管理部、斗门管理部、横琴管理部、高新管理部、高栏管理部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缴存明细,之后即可携带资料返回购房所在地正常进行公积金贷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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