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不同参保标准有哪些?是什么?


桂林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不同参保标准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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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地前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后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桂林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不同参保标准有哪些?是什么?】 个人所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先从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中列支 , 逐年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补贴使用完后,由个人全额负担,继续按规定履行个人缴费义务 。被征地农民达到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或者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养老保险补贴用于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仍有剩余的 , 将其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余额一次性记入其个人账户 。
注:一次性记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补贴余额不另行折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如参保的被征地农民死亡 , 其尚未纳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 。
二、征地前被征地农民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在用人单位工作,征地后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可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从申报办理参保登记之月起,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不得采取一次性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所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先从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中列支,逐年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补贴使用完后,由个人全额负担,继续按规定履行个人缴费义务 。被征地农民达到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养老保险补贴用于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仍有剩余的,将其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余额一次性发放给其本人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被征地农民模块暂时无法实现从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中列支的,所需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采取报账方式享受补贴 。征地后,凭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到征地项目所在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本年度养老保险补贴手续,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使用完后,由个人全额负担,继续按规定履行个人缴费义务 。
三、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地后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应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待其达到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
四、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
征地后可以按本细则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五、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已在征地所在县(市、区)外的用人单位参保的
其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被征地农民个人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或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向征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保险补贴 。
六、征地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
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发放给其本人 。
七、征地时男已满60周岁 , 女已满55周岁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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