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社保缴费不满15年但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中山:社保缴费不满15年但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可以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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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人咨询退休相关问题 , 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那些事儿!
想领取退休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职工正常退休需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
2、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 。
如果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还没缴满15年 , 怎么办?
两大方式搞定!办理继续缴费或者办理一次性缴费 。
办理继续缴费
①中山市户籍参保人员
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业务 。
②广东省非中山市户籍参保人员
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如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中山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
【中山:社保缴费不满15年但到退休年龄该怎么办?可以补缴吗?】如中山为最后参保地,且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中山继续缴费 。
③省外户籍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中山为最后参保地且在我省参保累计满10年 , 属于一般账户的参保人,可在中山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
办理一次性缴费
①已在中山办理继续缴费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男年满65周岁 , 女年满60周岁 。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 , 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②已在中山办理继续缴费的省外户籍参保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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