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珠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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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劳动关系终止原因属非自愿性失业;
3.用人单位已在税务系统办理参保缴费的减员手续;
4.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5.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珠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01、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 同时享受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 。
02、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 。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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