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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3日0时、保险责任终止日期2024年06月02日24时 。
保障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 年度累计免赔额10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 , 被保险人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接受住院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支出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经基本医保、居民大病医保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医疗救助及其他政府主办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自付医疗费用 。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60%,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70%(其中统筹区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赔付比例为50%,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6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65%,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75%(其中统筹区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赔付比例为55% , 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65%)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40%,年度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50%(其中统筹区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赔付比例为30%,年度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赔付比例40%)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
2.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免赔额18000元
【南宁惠邕保什么病能报销】 (1)参保人(含常驻异地人员)∶赔付比例4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45%;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20%;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 , 一次或累计赔付住院医疗费用中自费药品及自费材料费用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
3.特定药品费用 , 年度累计免赔额18000元
(1)参保人:赔付比例50%;
(2)特殊人群:赔付比例50%;
(3)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30%;
(4)特定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特定药品须同时符合《南宁惠邕保27种(类)特药目录》中所列示的商品名、通用名、生产厂家和适应症;
②该特定自费药品须由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释义5)开具处方,且为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的药品;
③每次特定自费药品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 。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特定药品费用补偿金总额以100万元为限,一次或累计赔付特定药品费用总额达到100万元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参保人同时涉及特殊人群和既往症人群的,按照最高赔付比例计算理赔金额 。
4.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津贴(无免赔额)
保险责任:
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津贴 , 累计最高给付90天,给付标准如下:
(1)因新冠病毒感染住院且经医生处方用药使用指定药品(商品名∶利卓瑞、paxlovid、先诺欣、民得维),给付住院津贴300元/天;
(2)因新冠病毒感染住院但未使用指定药品(商品名∶利卓瑞、paxlovid、先诺欣、民得维),给付住院津贴200元/天 。
5.特别约定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仍在住院治疗的,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 , 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30日为限 。
既往症人群定义:
在保险责任生效之前,已经确诊患有以下7类疾病的人群属于约定的既往症人群: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 。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
2)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
(3)肝硬化;
(4)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
(5)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出血);
(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呼吸衰竭;
(7)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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