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随军配偶 北京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流程


未就业随军配偶 北京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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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业务分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事项名称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 事项内容 未就业随军配偶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主体 区社保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设定依据 《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 申请条件 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 办理材料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申办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业务管理”-“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入”—“选择类型:未就业随军配偶保险转入”,进行网上申请; 2.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 。 前继业务 无 后续业务 无 办理地点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123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温馨提示 办理结果:受理转入申请,进入申请复核环节 。待复核通过后,将生成《联系函》,本人凭此去军队办理后续转移事宜,军队将进行资金划转和开具《信息表》 。我市接收信息表后如无问题将形成相应部队账户,办结接续 。复核不通过或《信息表》存在问题的,将利用网站或短信等途径告知原因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表格/软件下载 无 标准规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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