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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如何办理?
办理方式
【宁波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如何办理?】 指定医院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精神病特病治疗由专科医师)提出诊断治疗意见 , 填写《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表》并加盖医生签名章和医疗机构印章,由定点医院职能部门通过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
特病门诊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与普通门诊和住院异地就医备案一样,特病门诊省内异地就医也需要进行备案,一是特殊病种治疗的备案;二是异地就医备案(包括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和转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如果未备案,是不能进行刷卡直接结算的 。但是以前已经做过特殊病种治疗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的 , 则不需要再次备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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