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居民医保住院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是什么?


肇庆居民医保住院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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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市内就医: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0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市外转诊或自主选择市外就医:
说明:市外转诊或自主选择市外就医的起付标准为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的120%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8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60元/次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440元/次
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说明:按规定已办理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急诊人员,在备案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合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核报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未定级的医疗机构)400元/次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次
【肇庆居民医保住院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是什么?】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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