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个税六项专项附加具体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解读个税六项专项附加具体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及其标准?

文章插图

□河南日报采访人员赵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除基本扣除5000元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中,除大病医疗实际限额扣除外,其他5项均为定额扣除 。采访人员将为您详细讲解六个专项创业网项目所附的具体扣除标准、扣除方法和注意事项 。
儿童教育
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每个孩子的创业网点 。
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子女学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扣除50%的扣除标准 。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更改 。
提醒: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即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即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博士教育 。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
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费用,在规定期限内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等学历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网络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费用,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按3600元定额扣除 。
提醒: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的,可选择从父母或本人扣除 。
住房租金
按每月800元至1500元定额扣除 。
根据纳税人租房城市的不同,每月800元将按1500元的固定费率扣除 。细则包括: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每月800元 。
此项扣除的规定还包括: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赁费用,可按上述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无用工单位的,主要工作城市为税务机关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城市 。
提醒:夫妻双方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金,只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扣除 。同时,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
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或共同发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中国境内购买的房屋,均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当年按月1000元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
提醒:纳税人第一套住房贷款只能享受一次利息扣除 。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房屋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此外,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
大病医疗
自费部分超过1.5万元的年度限额为8万元 。
大病医疗费用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即扣除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在年度限额8万元内由纳税人扣除 。
提醒: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分别扣除 。
对老年人的支持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
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及其他法定赡养人,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及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摊扣除金额2000元,每人分摊金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
提醒:赡养人范围界定明确,是指子女已经死亡的60周岁以上的父母和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 。如果赡养一个或多个老人,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以由被抚养人平分或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配 。或者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指定分摊,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具体分摊方式和定额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