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蕾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

文学学会章程(“春雷文学学会”章程)
夏邑中学“春雷文学社”章程
下洼镇第一初级中学
夏邑中学“春雷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春雷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准则 。
第二条本社是具有文学兴趣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社团,接受学校的直接领导 。报纸《春蕾》是下洼一中文学社的报纸 。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开阔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展示个性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阅读教学的研究提供实验园地 。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承认并遵守章程,愿意参加的注册学生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 。
第5条成员的义务
(1)有义务努力学习,遵守学校纪律和规则,维护学校形象 。
(二)自觉遵守文学社团的纪律,执行文学社团的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团中的活动,努力完成分配任务 。
(三)有义务宣传文学学会,维护其形象 。
(4)有义务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协会 。
(5)有义务按月向文学社提交个人作品或推荐学生优秀作品 。
第6条成员的权利
(1)在文学社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建议和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 。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团组织的讲座、培训等活动的权利 。
(4)享有向春雷文学社报社投稿优先发表作品的权利,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作品的权利 。
第七条加入俱乐部
申请人应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即可成为会员 。自批准之日起,申请人应履行会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
第八条 。退出俱乐部 。
会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将自动退出俱乐部 。
第九条奖惩
(1)奖励
学年内设立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优秀作品奖 。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倡导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
(二)不履行应尽义务,经劝导拒不改正的会员,应当退出俱乐部 。
(3)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三次或一学期内三次不交作品者,自动撤回社论 。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和会议,有事可以向会长请假 。
第三章组织
第10条庭长和副庭长
(1)两个校长,一个学生,一个老师 。委员由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获得多数票,报学校批准选举 。任期一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
【“春蕾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2)四位副总裁 。我的入会申请由校长推荐,报学校批准 。任期一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
(3)主席的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
2.定期向会员大会和学校汇报 。
3.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
4.主持副总裁及各部门干部的年度工作考核 。组织评出学年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优秀作品等奖项 。
5.聘请若干热心和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
6.不定期召开干部会议 。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成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
(四)副总裁的职责
1.报道每一次活动,并将报道提交给学校报道组或广播站 。
2.监督和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
3.处理文学社的日常事务 。
4.会员管理 。例如登记在职人员和缺勤人员等 。
5.收发稿件 。
6.做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
7.协助总裁的其他工作 。
第十一条编辑部
(1)编辑部的一个干部,和社长一起审稿 。几个编辑 。任期一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
(二)编辑部的职责
每月编辑《春蕾》或不定期出版增刊或增刊 。
第十二条宣传部(秘书长)
(一)宣传部设干部一名 。任期一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
(二)宣传部的职责
1、不定期通过校园广播宣传 。
2.组织编辑部更改文学社的橱窗宣传内容 。
3.和计算机老师取得联系,带着文学社的相关资料上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