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委托经营协议书 饭店外包经营协议书( 二 )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外包经营协议书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的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
一、承包内容: 酒店经营业务(含住宿 )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 。(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约定)
2、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经营保证金5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该承包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后且乙方未违约甲方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应当由其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时 。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将相应款项直接从其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因此导致乙方交纳的承包保证金不足30万元的,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交纳 。
2、将 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 。
3、将酒店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
4、负责办理 酒店的证照 。
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个月后即告解除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 酒店,并自负盈亏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甲方无涉 。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和承包保证金 。
3、协助甲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确保酒店正常营业 。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
5、不得随意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动工 。
6、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
7、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酒店,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
9、 政府有关部门因乙方经营涉及或处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纳 。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 。
11、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
12、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通信费、税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酒店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
13、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承包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酒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结构及用途 。
3、 乙方损坏酒店设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
4、 乙方经营超出酒店《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受到相关政府机关行政处罚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停止 。
5、 逾期 天以上未缴纳按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行政罚款、水、电、通信等费用) 。
6、 乙方未遵守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 酒店经营加盟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
7、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酒店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影响甲方及 酒店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
六、酒店印章使用以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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