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没钱但被别人拿着会有什么危害?

将银行卡借给他人,首先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其次如果他们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
2、客户办理银行卡,就与银行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是不具有转移性的,所以客户在没有取得银行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银行卡,意味着将自己所应承担的合同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转让变更,既是违约行为也是无效行为 。
3、按《刑法》、《银行法》、《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持卡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
扩展资料
我国《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数量较大” 。
法官还特别提醒,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信用卡”也包括借记卡,且只要不是本人使用信用卡,都属于“非法”的范畴,也就是说,如果某人身上同时持有他人5张以上的信用卡,哪怕不进行刷卡消费,也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除非可以合理解释为何持有他人多张信用卡 。
为了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利益,维护金融机构的信誉和金融秩序,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基础上增加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资讯--银行卡不是你想借就能借
【银行卡里没钱但被别人拿着会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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