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完成率怎么算 完成率怎么算( 二 )


4.3.4 客户报事类相关统计指标
(1)应完成宗数=受理宗数-统计周期内未到完成时限的宗数
【注:完成时限,由各区域根据事项类别和区域
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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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访总数是对受理的所有已完成的客户报事进行回访 。】
4.4 交楼率数据统计要求
4.4.1 交楼率数据相关统计口径
合同约定交楼日期: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交楼的日期 。
业主实际收楼日期:指业主办妥全部收楼手续的日期(以签署房屋
移交接收表、签收钥匙为准) 。
集中收楼期:指合同约定交楼之日之后的七天(含合同约定交楼日),
如某项目某批交楼楼宇合同约定交楼日为 12 月 30 日,则该批楼宇的集中交楼期为 12 月 30 日至次年 1 月 6 日 。
交楼率统计指标包括:集中交楼期内、集中交楼期后一个月、集中
交楼期后三个月、集中交楼期后半年、集中交楼期后一年五个统计期间的交楼率和当年累计交楼率 。
【为统一起见,一个月均按 30 天计算,集中交楼期后一个月从集中交楼期后之一天开始计算 30 天,如某项目某批交楼楼宇集中交楼期到 1 月 1 日,则该批楼宇集中交楼期后一个月的截止日期为 1 月 31 日 。交楼期后三个月、半年和一年依次类推 。
提前交楼的,以合同约定交楼日期作为集中交楼期截止日期,凡在合同约定交楼
日期之前交楼的,全部纳入集中交楼率统计 。
地产推迟交楼的,按地产发收楼通知的日期来计算集中交楼期 。】
4.4.2 交楼率数据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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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数据上报要求
5.1 数据上报前的审核与确认
5.1.1 各物业服务中心上报所在区域公司的品质管理数据基础表格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上报 。
5.1.2 各区域公司上报物业总部的品质管理数据基础表格、报表必须经区域物业总经理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物业总部 。
5.2 数据上报时限
5.1.3 各物业服务中心或各区域公司超过规定时限未上报品质管理数据基础表格、报表的,相关统计部门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小时内进行催报 。
5.2 数据上报途径
5.2.1 各级品质管理数据统计部门应指定专门邮箱,方便相关单位/部门上报数据/报告 。
5.2.2 以纸质方式上报数据的,同时必须上报电子数据,方便数据统计部门进行复核 。
5.3 为了保证数据统计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对品质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实行计分制 。先设定各区域公司和各物业服务中心总分为 100分,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的,进行扣分;对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的,给予加分;年底再按其积分进行排名和通报 。
(1)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统计数据现象的,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
(2)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数据的,每逾期一天的,扣 1 分,如果因此
造成全公司数据统计延误的,扣 10 分 。
(3)出现数据统计错误的,经纠正后仍出现错误,每发现一项,扣
2 分 。
【季度完成率怎么算完成率怎么算】(4)每次按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的,奖励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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