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企业发票的管理制度范本( 四 )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 ,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 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
(七)购货后 , 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 , 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 , 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 , 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 ,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 , 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 , 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 , 除责令写出检查外 , 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 , 每份罚款1000元 。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 , 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 , 按国家规定执行 。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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