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五 )


1、停工留薪期工资: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工伤保险待遇是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来确定的,工伤级别不同,工伤保险待遇不同 。
六、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
(4)工伤待遇审批表 。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
(6)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

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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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七、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怎么算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
八、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怎么办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 。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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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
(1)职工所在单位 。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 。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
(3)工会组织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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