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荣昌区中小学在线报名系统 2022荣昌区中小学招生政策( 二 )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合法工作证明、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参加社保的相关印证资料;
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减化入学手续,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读尽读 。
(五)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 。患有严重生理缺陷, 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妥善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 并纳入学籍管理 。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方可实施 。
三、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 学条件 。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重庆英才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荣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
4.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 《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学区要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
5.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
6.继续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 。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 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重点关注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 。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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