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柏乡县直公办小学招生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邢台市柏乡县直公办小学招生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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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安排片区内户籍与实际住址一致的(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且规划用途须为住宅) 。
(2)人户(片区内户口或片区内房产证)分离的,其中有房产的(房产证须是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以现家庭实际住址地为准;无房产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邢台市柏乡县直公办小学招生程序和要求是什么】(3)已竣工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其它佐证材料(购房合同等须是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过户手续 。
(4)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同住,户口随父或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户口无迁移史,须由房管部门核实确认孩子第一监护人没有房产 。
(5)对城区规划拆迁户子女,原则上以户口所在地和原住址区域安排就近入学 。
(6)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学按照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
县城6所县直小学片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经调剂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余额招收部分片区外学生,招满为止 。
一是优先安排县外户口在柏乡创业投资人才子女和县外户口招商引资技术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
二是安排在柏乡教育战线从教的且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在县城有固定稳定工作、并在县城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的教师子女入学 。县直学校代课教师和职工子女可随其所在工作学校安排入学,但须在县城具有长期稳定居住条件 。
三是安排适龄儿童父母有一方在县城工作(以在人社局社保中心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凭证为依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前),且在县城有长期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入学 。
(7)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
(8)户籍迁移 。县城6所公办小学片区内新生户籍迁移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截至时间过后迁入户口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原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申请人如是县外等特殊情况迁入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据县城学校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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