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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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开金平防疫措施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的防控要求,牢牢守住疫情不外溢底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离开金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县域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金平 。因病、因丧、因学、特定公务等确需离开金平的,先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申报 。按照防疫要求,居家或入住宾馆酒店及指定地点健康监测3天,(3天内分别开展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第2次双采双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属地社区、村委会进行监督,不得擅自外出) 。离开金平前经所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报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开具《通行证》,承诺做好个人防护后方可通行 。
二、离开金平人员仅限于居住在防范区居民,封控区、管控区居民暂不得离县,待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方可进行离开金平申请 。
三、离开金平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不得冒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不得瞒报、谎报信息,不得伪造使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绕关、避卡、躲避检查 。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四、全县执勤卡点严格落实离开金平人员、车辆的查验及消杀,认真做好“五查一测”(查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测体温),把好离县各通道关口,坚决守住疫情不外溢 。
五、离开金平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向当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如实报备个人近14天内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
六、本通告自2022年3月18日零时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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