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杰|广州教育局提醒家长:别被忽悠!

1月2日 , 广州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提醒家长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 , 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 。

岑杰|广州教育局提醒家长:别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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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资料图
信中表示 , 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校历即将翻页 , 寒假即将到来 。 为了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 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 , 市教育局温馨提醒: 不盲目参加培训 , 不为焦虑埋单 , 将“成长权”还给孩子 。
如确需培训 , 家长务必知悉四点:
一是重大变化:自2022年1月1日起 ,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 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 , 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
二是培训机构须做到:
①选择证照齐全、正规的培训机构 ,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这些证照都要求在机构办学场所张贴;
②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③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
④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
⑤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⑥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 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
【岑杰|广州教育局提醒家长:别被忽悠!】⑦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
三是信息查询:可以通过“穗好办”APP“校外培训机构专区”查询机构信用信息和年检结论 , 还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查询机构是否已经纳入资金监管 。
四是自我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 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
市教育局呼吁家长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 , 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 , 对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项诱导家长缴费的 , 家长应该:拒绝缴费!
来源 | 羊城晚报、金羊网、羊城派
文字 | 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蒋隽 通讯员 穗教宣
编辑 | 木言
校对 | 周勇
审核 | 岑杰昌
签发 | 孙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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