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权|福建省17项举措激发中小学活力

“经过五年左右努力 , 福建的教育‘放管服’改革要取得明显成效 , 学校依法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 办学主体地位得以落实 , 学校发展动力和活力持续增强 , 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 , 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 , 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基本形成……”
4日 , 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 提出前述目标 。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 这份《若干措施》从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健全办学管理机制、强化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推出17项措施 , 旨在进一步激发福建省中小学办学活力 。
在这份《若干措施》当中 , 八部门将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放在首位 。 不仅将提升学校自主发展意识 , 坚持教学相长 ,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 还将积极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并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制度 。
根据《若干措施》 , 福建将扩大中小学校人事工作自主权 , 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 , 并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 。 学校可以自主提出年度预算建议 , 自主执行批准的预算项目 , 对预算资金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
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是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的关键 。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强化了评价导向 , 明确将降低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在教学质量评价中的权重 , 强化校内激励 , 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 , 同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 还明确将打造一批示范性学区共同体和新优质特色学校 , 支持各地探索大学区制管理改革 , 探索跨地域集团化办学新模式 , 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
在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方面 , 《若干措施》明确将支持各地加快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 , 同时优先保障教育财政支出 , 加强教师编制统筹调剂 , 对随迁子女流入较多的地方给予编制倾斜 , 推动教师编制跟随生源流动;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 。
【自主权|福建省17项举措激发中小学活力】根据《若干措施》 , 福建省还将进一步健全办学管理机制 。 完善基础教育“省级统筹、市级指导、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 制定教育行政职权清单 , 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 同时下放学校管理权限 ,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 , 增强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 此外 , 还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 。 (采访人员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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