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注意!河北省教育厅最新通知来了( 二 )


(六)强化就业实习实践和权益保护 。 将实习实践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 ,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 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 。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 , 努力消除就业歧视 。 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 , 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 , 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 加强诚信和安全教育 , 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 , 树立遵纪守法意识 , 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 。
(七)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 提供精准精细化服务 , 及时摸清毕业生就业意愿 , 实行分级分类 , 精准帮扶 , 为每名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专业化的就业指导 , 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推荐 。 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机制 , 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开展重点帮扶 。 针对高职扩招毕业生群体 , 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类型特点 , 制定专门就业工作方案 , 有针对性地分类开展就业指导服务 。 认真落实教育部宏志助航计划 , 提升培训效果 , 促进毕业生就业 。
四、完善就业统计发布机制
(八)加强就业统计核查 。 全面推广使用“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生去向登记平台” , 由毕业生自主登记就业信息 , 建立完善辅导员收集、院系审核、校级复审的就业材料审核机制 。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指标含义 , 对就业数据进行准确归类、全面统计、及时报送 。 依托信息化技术 , 对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进行自查 , 公布举报电话 , 接受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新闻媒体监督 , 发现失真或存疑数据 , 要逐条核实 , 逐一确认更正 。 省教育厅将依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专项核查 , 对发现就业数据不实、违反“四不准”等问题的高校将进行全省通报 。
(九)健全就业质量报告制度 。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工作进展、就业与招生和人才培养的反馈联动等情况 。 报告相关指标内容要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 。 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 , 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布 。
五、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十)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 。 优化学科专业设置 , 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 , 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 。 发挥就业大数据对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 ,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
(十一)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 教育部组织征集相关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合作的需求 , 定期发布就业育人项目指南 , 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方面促进校企供需对接 。 各高校要用好项目资源 , 强化组织动员 , 积极对接用人单位 , 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 要以实施就业育人项目为抓手 ,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 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 。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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