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弱学校|北京:申报高级教师须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


薄弱学校|北京:申报高级教师须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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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近日,北京市教委等九部门印发《北京市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通过实施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其中提到,要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调整优化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原则上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设置中小学特级校长流动到乡村学校任职专项指标,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为乡村学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本区城区学校任教至少1年;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按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向乡村学校流动。
薄弱学校|北京:申报高级教师须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在乡村教师储备方面,每年面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400余名紧缺学科乡村教师,重点招聘音乐、体育、美育、历史、地理、政治、生物、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计划单列办理引进手续。
非师范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后,区教委给予4万元一次性补助,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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