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南|教育部出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 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二 )


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考查要点提出“制定学校章程,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等;
为强化学校条件保障建设,考查要点提出“加强办学条件建设,校舍建筑和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效控制办学规模;按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等;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考查要点提出“依法依规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管理,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六独立’规定要求”等。
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 不炒作高考“状元” 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高中阶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对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评价指南》把推动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和招生管理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这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更好落实“双减”政策创造良好条件。
同时,《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并把“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作为重要考查要点,这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还要发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挥棒’导向作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于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评价指南》把“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就是要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学校倾斜,这有利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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