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广州: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

【兴趣|广州: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
兴趣|广州: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
文章图片

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全力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 明确了课后服务建立校外资源引入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机制、午休“平躺睡” , 建立第三方社会机构进退机制 , 划出五条红线 。
优先为低年级学生安排午休场所
《通知》提到 , 有条件的学校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 。 根据要求 , 学生早餐、午餐一般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进行配送 , 确保食品安全 。 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 , 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 , 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 。
午休可安排在教室 , 或具备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及相应条件的其他场所 。 条件较好的场所 , 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使用 。 加强中小学生在校睡眠管理 , 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 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挖潜场地空间、增添设施物品等措施 , 积极创设学生午休“平躺睡”条件 , 尽最大努力为学生提供“舒适午休”服务 。
每天至少安排一小时基本托管服务
下午课后托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 , 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 。
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 , 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等 , 基本托管可安排教师答疑 , 但不得将其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 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学科教学或补课 。
学校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下午课后托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 , 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小时的基本托管服务 , 使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 做到原则上作业不出校门 , 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
在做好基本托管服务的基础上 , 积极鼓励开展有利于提升学生道德素养、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潜能等各项教育服务活动 , 满足学生成长多样化需求 , 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
鼓励和倡导学校结合课程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成长需求 , 整合校内外资源 , 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拓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社团活动、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科技活动、劳动实践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等 , 以及由学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类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 。 具体课后托管活动清单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
下午课后托管实行弹性离校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放学后 , 具体时间段可由各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学校正常上课日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 下午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不少于2小时 , 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 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 实行弹性离校 , 根据学生和家长需求 , 可设置多个离校时段供家长自愿选择 。 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 , 由本校教师管理 。
正常上课日校内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 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在读学生 。
课后服务以校内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 , 一般由学校组织开展 , 由本校教职工(含身体健康的退休教职工)承担;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 , 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开展 , 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或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还可统筹街道(社区)、志愿团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资源开展 。 第三方社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青少年宫、高校、体育科技类社会组织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