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济南试点驾驶证“学法减分”以来107万余人次参加考试( 二 )


考试未通过的,驾驶人用户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
(4)考试合格实人认证失败
对于考试结束后因实人认证未通过导致考试成绩无效的,驾驶人用户可以通过该功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录入复核原因后申请复核。每次考试记录,允许申请复核一次。
(5)学法减分学习及考试中无法人脸识别
建议驾驶人打开交管12123首页“我的”页面里找到设置,删除账号重新注册并重新进行实人认证。
驾驶证|济南试点驾驶证“学法减分”以来107万余人次参加考试】(6)驾驶人名下有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如何参加学法积分?
1.车辆办理报废业务,必须将车体交由正规的车体回收企业(报废办),回收企业出具回收解体证明后,车管所予以办理注销业务。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车辆丢失。机动车丢失后,车主到派出所进行报案,车主持本人身份证,立案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可容缺), 到车管所办理“被盗抢”备案。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第四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车辆状态显示“被盗抢”的不影响学法减分。
3.车辆存在灭失情况怎么办理注销业务?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目前灭失情况分为: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车辆失火。需提供相关灭失证明。车主持身份证、灭失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可容缺)到车管所办理灭失注销业务。机动车灭失证明是指:①因自然灾害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自然灾害发生地的街道、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的证明;②因失火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失火造成灭失的证明;③因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的证明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灭失的证明。

驾驶证|济南试点驾驶证“学法减分”以来107万余人次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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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1D,D本在实习期内,C1本不是,能否参加学法减分?
驾驶证包含的所有准驾车型,都不在实习期内才能参加学法减分。
(8)驾驶证是A\B类的准驾车型通过学法减分考试合格,减分成功后是否还需参加审验教育学习?
当前A\B类驾驶人违法记分为6分的,通过学法减分学习、考试合格、减分成功后不需要再参加审验教育学习。若本记分周期内完成学法减分后还有记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参加审验教育学习。
(9)驾驶证核发地是外地,能否在济南参加学法减分?
驾驶证核发地和注册地同时开通学法减分业务,才可以在济南参加学法减分。
(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胡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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