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操作流程 货代操作流程( 二 )


第九章:货代留底(加盖预约货代业务章)
2.如果出口货物是食品,在打印提单的同时,打印加盖码头入境章的提单第六联,填写入境日期,传真给报关行换取通关单 。
3.订舱确认
将2~9份配载单和订舱确认书送到现场,以便在各船公司配载 。
卸货后,运输代理人将收取第二份,并在第5、6、7、8份上加盖卸货单据的印章 。
◆此外
a、中远网上订舱,与船东口头确认运价后,在中远网站登录公司用户名和密码,输入订舱单内容等 。,并在附加说明中注明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预借6、7、8份”字样 。发货后,审核通过后再分配船 。船舶分配后,可以直接打印已确认的订舱单,无需加载 。
b、SITC的预约操作比较不同:
▲日本线可根据SITC SALES给我公司的提单号编排方式编制提单号,并根据船名和船期在时刻表上编制托运单和配载单1~9份,无需SITC订舱确认即可配载 。但是,有必要将舱单1传真到SITC以显示预订 。如果空间紧张,SITC会另行通知你 。
▲如果其他航线的船不是SITC,SITC会发订舱确认,应该给分机主卸货 。如果是SITC船,直接卸!
第二,拿起空箱进行装载和边检 。
ⅰ.拖
①配载清单第五份(加盖预约货代业务章)
②预订确认
①+②从船代处获得 。
③装箱单(冰柜需要两张装箱单/柜,并注明温度和冰柜标识“12F”)海沧码头无装箱单 。
(4)柜拖交接清单,注明柜拖的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如托运方有特殊要求,如20架、食品柜检、木制品熏蒸等 。,这也应该被告知 。)
⑤设备移交后,到指定场地取柜 。
④按照货主指定的地点装载集装箱 。集装箱到达后,货主将自行包装 。封签后拖车公司用③+⑤将集装箱拖进码头 。
⑥附页六份,留作港口费结算复印件 。
** OP跟踪拖柜情况,获取柜号和封签,与货主和货主核对,特别是当一个货主与货主发出几张票时,一定要与货主正确核对 。另外,集装箱进场后,还可以登录终端的门户网站,查询货主、柜型、封签等情况 。
ⅱ.现场安装
(1)提前通知堆场安排堆场装车计划,与业主确定堆场装车时间,并传真一份入仓图给业主(附OP电话传真)
(2)领取设备交接单 。
③业主将货物运至堆场前,堆场应悬挂柜子 。
④填写现场装车计划,注明装车时间、联系人、电话(如SHIPPER有特殊要求,如20架、食品装车柜检、木制品熏蒸等 。,他们也应该被告知 。)
⑤现场装车完成后,与货主核对货物是否已装,集装箱能否拖进码头 。
⑥如集装箱能进场,取得集装箱编号并盖章,与码头核对 。
Iii .集装箱进场后,安排实地考察至码头盖进场章(盖配载单第六联) 。
第三,边境检查
1.如果是直达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省的船,需要在开航前两天内到边检站填写边检单,连同放行的6、7、8号一起送到码头 。
2.对于边检(几乎和海关一样),但是对于现场装车,可以去货场找理货章,然后去边检站放行 。
四.集装箱的特殊要求
1.对于柜面检验(一般出口货物只需用于食品),应尽快通知助理检验师预计拖带或现场装载的时间,并传真配载单安排柜面检验计划 。柜面检验约需半个工作日,由助理检验员填写(包括以下有效内容:检验编号、箱号、规格、温度、检验评定、助理检验员签字、检验员签字、并加盖货代公章)并向商检局提出申请,然后到指定货场进行集装箱适宜性检验 。检验合格后,商检局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集装箱检验检疫证书》(简称《柜检单》),其中正本交由报关行换取通关单,副本加盖“本副本供原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对集装箱进行检验归档”印章,由业务员返还货主 。一号以内的专柜验货单发出后,检验员将填写《外运集装箱装载货物登记表》,送商检局核验盖章 。
2.如果货物是运往欧洲和其他国家的木制品,或者货物是由木质托盘或木质包装制成的,则应进行熏蒸,这是目的港的要求 。熏蒸前,先确定货主货物是否准备好,提前拖柜或现场打包,做好熏蒸准备 。
所需的熏蒸材料有:
①出口欧洲货物木质包装材料报关单(公章)
②检查委托书(公章)
③业主出具的委托检验保函(公章)
④货物发票(公章)
⑤货物装箱单(公章)
⑥如果货物外包装因天气原因受潮,可能导致唛头不清,且由于交货时间紧,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加盖唛头并熏蒸,因此出具了熏蒸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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