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加工结转的报关流程 深加工结转

深加工结转(深加工结转报关流程)
自2020年1月起,海关总署在天津、上海、南京、厦门、青岛、济南、深圳、广州、江门等9个海关开展“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旨在借助加工贸易保税体系,促进集团内加工贸易企业间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和资源共享,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帮助企业更好地面向国际国内市场 。
2021年2月,海关总署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直属海关 。
4月22日,深圳海关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通知》,决定在2020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并提出八项便利化措施:
保税材料在集团内自由流通和共享;仓库地点在集团内共享;保税料件可在集团内部交换,取消预审批;集团内外部处理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无担保;非价格设备可在集团内自由流通共享;办理国内销售的集中征税手续;探索加工贸易试点的多元化担保方式;账簿管理企业不需要每年进行盘点 。

深圳海关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通知
为支持“双区”建设,促进高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圳海关落实海关总署工作部署,结合深圳、惠州高端制造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政府研究规划,在2020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深圳关区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改革,适用以下便民政策措施 。
一、保税材料在集团内自由流通和共享 。企业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可通过“剩余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含牵头企业,下同)之间自由流转使用 。
第二,存储位置在组内共享 。企业的加工贸易货物可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已向海关备案的地方单独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场所包括办理贸易业务时在海关登记备案的经营场所 。
三.保税料件可在集团内部交换,取消预审批 。企业可以在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进行互换,互换后的料件应属于同一集团的成员企业 。如果材料和零部件符合串换要求,企业可以自行进行串换和处置,并保留相关记录 。经业主授权和同意,可交换与供应材料一起加工的保税材料 。
四.集团的内部和外部处理不需要备案程序,也不需要担保 。会员之间的外包业务不再需要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所有流程的外包免于提供担保 。企业应按要求做好内部收发记录 。会员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不得运回企业 。
5.非价格设备可以在集团内自由流通和共享 。尚在监管期内的企业进口的不作价设备,可办理设备结转手续,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之间调拨使用 。
六、国内销售的集中纳税手续 。企业可以先销售国内保税货物 。在不超过手册有效期或账簿核查期限的前提下,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纳税申报缴纳手续,季度纳税申报缴纳不得在除夕操作 。
七、探索试点加工贸易多元化担保方式 。允许企业以存款、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企业集团金融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形式向海关提供加工贸易业务担保 。
八、账户管理企业不需要每年实施存货核销 。如果实行账簿管理,不需要每年都进行盘点 。在分析风险后,海关将确定下一个工厂的核销比例和图纸的价值比例 。
政策解释
现将《深圳海关关于全面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通知》中的部分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1.什么是企业集团?
解读:企业集团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组成,以资本为主要纽带,有共同的行为准则 。
二、什么是企业集团的加工贸易监管?
解读: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是指海关实施的以企业集团为单位,以信息系统为载体,以企业集团实际需求为导向,对企业集团实施整体监管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
三、什么是龙头企业?
解读:龙头企业是指经成员企业授权,向海关申请企业集团加工贸易试点监管的企业 。牵头企业应熟悉企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模式,确定成员企业范围,协调成员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
4.什么是成员企业?
解读:成员企业是指获得企业集团加工贸易试点监管资格的同组企业 。
5.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应具备哪些条件?
解读:申请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