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家委会不得以“班费”等名义开支

本报讯(采访人员 黄星)近日 , 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印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委会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 明确提出 , 各级家委会组织集体活动时 , 应发扬民主 , 充分听取家长意见 , 并事先征得学校、年段、班级负责人同意 。 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 , 严禁家委会组织“谢师宴”、毕业聚会聚餐等活动 , 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等 , 严禁家委会组织教师参加有违师德师风的活动等 。
《通知》指出 , 各地各校要把家委会作为构建家校社网一体化育人体系的重要举措 , 要明确分管领导 , 把家委会的建设与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制定发展规划、课程方案、工作计划 , 有具体管用的举措办法 。
《中国教育报》2021年09月13日第3版
【举措|家委会不得以“班费”等名义开支】作者:采访人员 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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