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栏|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宣传栏|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天水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
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 局直属各学校 , 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习惯 , 推动家庭和社会形成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 有效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出行教育
各学校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 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措施 , 切实抓紧抓好 , 形成常态工作 。 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宣传阵地 ,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要求 , 用好“天水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等资源 , 分阶段分年级按模块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手抄报、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邀请交警进校园进班级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 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 各学校 , 要根据交警部门的抄告信息 , 结合校门口视频监控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 , 定期将本校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 批评、教育和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 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
(一)加强步行安全教育
1.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过马路不推搡不扎堆 , 不闯红灯 , 不跨越护栏 , 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 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好习惯 。
2.教育学生上、放学走人行道、过斑马线 , 文明有序依次行走 。
3. 路途交通情况复杂的建议由家长陪护 , 确保出行安全 。
(二)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1.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改装车、报废车、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 , 机动、电动三轮车 , 无牌无证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 。 不乘坐超员、超速、人货混载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
2.乘坐公交营运车辆及校车时 , 要做到依次候车、有序上下 , 坐好座位、拉牢扶手 , 少攀谈、不喧哗 , 不吃餐食饮料 , 不玩锐利器具 , 防止车辆急刹造成伤害 。
3.乘车必须系上安全带 。 下车过马路 , 必须做到站点停留 , 车辆驶离恢复视线后 , 确认安全快速通过 。
(三)加强骑车安全教育
1.不满12周岁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严禁满16周岁学生骑行超标、违规加装、未经登记电动自行车 , 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情况; 16周岁以上的学生驾驶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 且不能载人;严禁学生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 。
2.教育适龄学生文明骑车 ,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 , 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 , 并系好安全帽带 , 严禁并排骑车、违法载人载物、闯红灯、逆行、打闹以及骑行中接打手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危险骑车行为 。 同时 , 学校要倡导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 动员广“大家长接送学生 , 自觉佩带头盔 , 遵守交通安全 , 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之中 。
二、加强家校联系协作
1.学校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 进一步明确与学生及家长的安全责任 。 通过召开家长会 , 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等途径 , 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
2.学校要积极对接属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进校.进行安全宣讲 , 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及时转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警情 , 强化家长安全意识 ,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 , 安全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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