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建立艺术人才全面发展的选拔评价体系

建立艺术人才全面发展的选拔评价体系
近日,《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对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决定从2021年启动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彰显育人本位,扭转“重专业轻文化”误区
艺术教育专业考试招生改革必须坚持育人为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克服艺术专业考试招生的功利化倾向。多年来,艺考招生文化成绩要求一直低于普通专业考生,使得部分考生和家长错误认为艺考招生“重专业轻文化”,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同时,社会上过度渲染明星效应,对青少年人生观和价值观影响较大,吸引一批学生和家庭盲目跟风,选择走所谓“明星路”。
《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解决艺术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问题。多年来,一些高校盲目设置和扩招艺术专业。据调研,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人数占全国本科招生总数的占比仅次于工学和管理学,位居第三。从初次就业情况看,近三年艺术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60%,总体就业状况与其他专业存在差距。从长远看,这既不利于引导考生全面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建设高质量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对此,《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高校进一步明晰人才选拔培养定位,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特别是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减轻考生应考和备考负担。目前,校考学校数量和考生规模依然偏大,不仅考生备考、应考负担较重,高校考试规范管理也面临较大压力。对此,《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扩大省级统考成绩使用高校,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校考学校数量和校考考生规模。
夯实文化基础,完善分类招生
选拔|建立艺术人才全面发展的选拔评价体系】加强对艺术考生的文化考核,厚植艺术考生的文化基础,是选拔和培养德艺双馨艺术人才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教育部针对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要求相对较低的现状,指导有关高校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对于保留二、三本批次的省份,文化线由不低于二本的65%提高到70%;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要求文化线不低于新二本线的75%。在这方面,要求部分高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在总结近年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进一步加大了逐步提高文化成绩的力度,要求各省(区、市)在现有文化课成绩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组织校考的高校,鼓励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同时,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对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专长的艺术人才,同时提出,将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遵循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的基础素养要求,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着力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建立以国家统一文化高考为基础、省级艺术统考为主体、高校特殊艺术专业考试为补充的高校艺术专业人才考试体系。
实行省级统考是规范和加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举措。《艺术类考试招生意见》要求强化省级艺术统考,确立省级统考在艺术专业招生考试中的主体地位。为此,要求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不断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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