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暑期汕尾试点校内托管,每所学校托管学生数不超过800人

7月7日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 , 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 近日 , 汕尾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 将于7月20日启动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
据悉 , 汕尾市教育局要求 , 全市6个县(市、区)均需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 , 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及陆河县要选取不少于2所、条件符合的暑期托管学校 , 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 每所学校托管学生数不超过800人 , 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 红海湾管理区及华侨管理区可根据本区实际组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 学区(片区)内学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则参加托管服务 。
各试点学校根据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 主要面向本学区及本校一至五年级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 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 不得强行要求或摊派 。
【汕尾|暑期汕尾试点校内托管,每所学校托管学生数不超过800人】服务时段原则上从2021年7月20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 , 分为半月班与1个月班 , 由家长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 每期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
突出托管本质属性 , 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 , 合理安排美育、体育、劳育和安全教育 , 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 。 试点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 。 在做好看护的前提下 , 可结合实际 , 着重加强音体美等方面综合素养的熏陶与培养 , 开展文体活动或小型比赛、积极心理团辅游戏、暑期作业辅导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等 , 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 , 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 依托汕尾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 , 开展党史进校园系列活动 , 学习红色革命文化 , 传承红色基因 。 严禁试点学校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 , 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
南都注意到 , 暑期托管的服务力量选取上 , 汕尾市教育局要求以本校或本学区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以及退休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为主 。 对于暑期托管具体费用情况 , 汕尾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 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 , 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
该通知还规定 , 各县(市、区)可统筹安排学区(片区)内小学教职工志愿参与 , 由试点学校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 但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 。 此外 , 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及志愿者还有相应补助 , 补助金额可参照省、市校内课后服务政策执行 , 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
采写:唐建丰 叶胜堂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