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学生被同村邻居接走途中被雨水冲走溺亡,家长:没有委托人接


委托人|学生被同村邻居接走途中被雨水冲走溺亡,家长:没有委托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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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学生被同村邻居接走途中被雨水冲走溺亡,家长:没有委托人接】
委托人|学生被同村邻居接走途中被雨水冲走溺亡,家长:没有委托人接

7月14日 , 江西婺源沱川乡一名学生家长反映 , 6月30日中午 , 她只有7岁的孩子余某雨天在学校被同村人接走后 , 不幸雨水冲走溺亡 。
事发经过
6月30日余某所在的班级正在举行期末考试 , 当天早晨 , 班主任江老师在班级群里通知家长 , “今天天气会不太好 , 请家长要随时注意天气情况 , 如下大雨一定要挤出时间来学校接送孩子 。 ”
6月30日上午10时17分 , 班主任江老师再次在班级群里发布紧急通知称 , “南方路路况出现塌方 , 不排除其它高速施工路段发生塌方 , 请班主任在考完试后一定要强调学生的安全教育 , 并通知家长一定要来接学生回家!”
6月30日11时51分 , 由于余某父母在外打工 , 平时都是由爷爷奶奶接余某 , 考虑当天下大雨 , 为了老人和余某的安全 , 余某家长在班级群里回复班主任称 , 希望让余某先在学校等着 , 等情况好转后 , 再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去接 。
中午放学 , 余某同村邻居一名男子去学校接自己的两个学生 , 一位亲戚家的学生要求跟邻居男子一起走 。 当时恰好余某在旁边 , 邻居男子便好心问余某是否也跟着回家 , 余某便同意了 。 不料在返家的途中 , 两个小学生说要在溪边洗洗脚 , 余某不幸被溪水冲走溺亡 。
家长质疑学校没有与余某家长核实邻居男子身份
余某家长称班主任没有和她说明让邻居男子接余某这个情况 , 并声称孩子没有什么所谓的叔叔 , 家长也从没委托过任何人接送孩子 。
班级微信群显示
6月30日14时19分 , 班主任江老师在微信群艾特了被邻居男子接走的两位学生的家长 , 通知两位家长称“余某和余某某被他们的叔叔带走了 , 我问了两个孩子 , 他们都说认识的” , 并且还有邻居男子的签字证明 。
7月16日警方回应
经调查 , 接走余某的确是余某同村人 , 两家相隔一条小溪 , 也算同宗辈的亲戚 。
家长委托律师将起诉学校
事情已过去近20天 , 学校与家长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 家长委托律师将要向法院起诉学校“未经家长允许 , 擅自让学生被外人接走 , 学校要承担责任” 。
安徽阜阳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 一名14岁的学生和另一名同班同学6月30日期未考试结束学校放假与同学结伴返家 , 不料在颍州区一处池塘溺水而亡 。
家长称学生是全托管 , 学校没有用校车送回家造成孩子溺亡 , 学校称全托管学生开学第一天和放假第一天都应由家长亲自接送 , 学校已通知家长 。
由这两件事可以看出 , 学校和班主任对学生的接送工作还要细化 , 不能留丝毫间隙 , 最好严格按照教育部门关于“接送学生”的规定严格执行 , 该有家长亲自接送的一定要家长亲自接送 。 如果让外人接送学生 , 一定要与家长沟通 , 确认家长同意方可 , 千万不可擅自决定 。
从事情经过看 , 班主任江老师按常情也够负责的了 , 下了两个通知 , 艾特了家长 , 让来接人签了字 , 学生也同意了 , 但是学生人身安全无小事 , 特别是恶劣天气 , 像暴风雪、大雨大雾天 , 最好由学生家长亲自接送 , 家长不能亲自接送的 , 班主任老师可以向学校汇报 , 听从学校的安排 , 一切从学生安全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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