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新学期你家娃要交哪些钱?

为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近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文/高译丹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采访人员章娜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
南昌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应严格按照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的通知》(洪行审字〔2020〕110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高中阶段收费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公办学校所有费用通过“赣服通”缴纳
南昌市要求,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午休、商业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教育厅。各县区不得违规增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
根据南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公办学校2021年秋季新学期所有费用均需使用“赣服通”查询缴纳。
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取发展基金。
落实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南昌市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收费的文号,并通过在校内醒目位置放置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开学前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伙食费: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食堂要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配餐的,除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燃料费的支出。
●课后服务费:包括课后托管服务费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课后托管服务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学校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体育、艺术、科普等兴趣服务。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19〕2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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