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动真格!研究生分流淘汰真的来了!

近日 , 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从严研究生学业管理 , 加强学业预警与分流淘汰初见成效》文章 , 其中提到:

→ 2020年至今 , 全校有138名研究生两次申请均未能通过学位申请审核而不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 对67名国内研究生 , 8名留学研究生做出终止学业 , 予以肄业、结业决议 。
除了广西大学 , 近年来 , 还有些高校也在执行分流淘汰机制 。
2020年 , 上海师范大学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 四川大学对300余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且“无法联系”的研究生 , 作出退学处理 。 此外 , 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也都曾发布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 。
官宣:加大分流力度 , 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
如今 , 研究生培养越来越严格 , 也反映了研究生教育正在从“严进宽出”向“严进严出”转变 。
实际上 , 教育部在2017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 ,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 ,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 , 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六)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 。
2019年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 , 强调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 , 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 , 加大分流力度 。
2020年9月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到 , 加强关键环节质量监控 , 完善分流选择机制 。 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 , 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 。 加大分流力度 , 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 。 畅通分流选择渠道 , 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 , 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未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 , 毕业后一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要求的 , 可重新申请授予学位 。
随后 ,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 再次要求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 , 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 , 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 , 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
学生被清退 , 导师也要担责
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 , 高校也在不断加强对导师的管理 。
本次 , 广西大学除了取消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 , 还对导师进行了处罚:
44名研究生导师因指导多人次未通过学位申请审核的(或个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被界定为“问题论文”) , 被先后暂停2020年或2021年招生资格 。
四川大学学生未毕业导师也会受罚 。 去年 ,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万学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要3年内有2个同学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没毕业 , 或者3年以内有2个同学没有就业 , 导师就要停止招收研究生1年 。 ”
当然 , 要真正实现“严进严出” , 就不能忽略导师的职责 , 要强化导师的培养责任 , 从而督促导师更用心地培养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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