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银川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告


2022银川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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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告
为规范全市电动车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银川市自2022年7月15日起启动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
(一)注册登记申请条件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2.电动自行车车辆销售发票原件 。
3.电动自行车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原件 。
4.现场查验电动自行车 。
如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向销售商家申请补办 。如销售商家已停业造成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或进口凭证丢失后无法补办的,可到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当场签署《来历承诺书》,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照,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牌照 。
(二)车辆号牌说明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实行免费登记上牌,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渐变绿底黑字式样号牌,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两年(2022年5月-2024年4月),发放白底黑字式样号牌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场地观光车等车辆不在本次注册登记范围内 。
二、电动摩托车(含电动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
(一)注册登记申请条件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
2.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机动车产品公告停止销售之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
【2022银川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告】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6.合格证发证日期超过两年的,车辆需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
7.现场查验电动摩托车 。
(二)车辆号牌说明
1.电动两轮、三轮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50公里,且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超过4千瓦的摩托车,发放蓝色号牌 。
2.电动两轮、三轮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时速大于50公里或者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千瓦的摩托车,发放黄色号牌 。
三、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监督管理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工作依规有序开展,特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951-6015704,如广大人民群众在办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遇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8:00 。
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从2022年7月15日起,生产、销售和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及时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请广大市民朋友安全文明行车,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保证行车安全 。
特此通告 。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2年7月7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7月7日银川交警发布的《关于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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