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更低交多少钱德州市 公积金更低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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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更低缴纳标准公积金更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更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更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
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 :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 。
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积金缴存
2公积金一个月更低交多少法律分析:现在的公积金个人可以选择5%到12%的比例,也就是你工资总额的比例去缴纳,所以5%就是350元,12%就是840元,也就是说你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从350元到840元之间选择一个固定的额度进行缴纳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3公积金更低标准缴纳多少法律分析:公积金更低交多少,这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业及个人的比例 。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 。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 。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 。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 。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更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4公积金更低标准缴纳是多少公积金更低工资标准: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 。单位缴存比例更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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