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康美中心小学学区网 2022南安市康美镇小学招生政策( 二 )


第2类招生对象应提供:
①《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②学生《预防接种证》;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各1张);
④居住证明材料 。
第3类招生对象应提供:
①《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②学生《预防接种证》;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各1张);
④居住证;
⑤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
(5)招生公示
8月11日至8月17日学校公示第二批次招收对象名单 , 接受监督 。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 , 可在8月17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
3、第三批次招生
第三批次招生为剩余学位招生 。如第二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 , 则根据剩余学位登记 。
(1)招生对象:
①第1类对象: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 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6年1 月1日及以后 。
②第2类对象: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 但父母一方在学校服务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的本市(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
③第3类招生对象: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 , 但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务工、开店、办厂并实际居住的本市(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
(2)报名时间:8月18日
(3)报名地点:康美中心小学校本部
(4)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 , 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
①《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②学生《预防接种证》;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张(户主、父、母、学生本人各1张);
④务工证(即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
⑤2020至2021年度工资发放证明;
⑥居住证明材料;
⑦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税务发票 , 2年以上正常的水费、电费消费清单;
⑧经商人员必须在服务区域内连续2年实际经商 , 营业执照2020年1月1日前签发 , 且营业执照每年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检 , 纳税证明;
⑨接受入户调查 。
(5)剩余学位处置
如第三批次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 , 则8月20日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 。剩余未被录取的学生 , 回户籍所在地或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到其它学校就读 。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收对象时 , 邀请镇纪委监察组、相关领导和村校代表、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 , 以保证公正、合理 。
(6)招生公示
8月21日至8月27日学校公示剩余学位招收对象名单 , 接受监督 。家长如对招收对象名单有异议的 , 可在8月27日前向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
(二)其他小学的招生办法
按照服务区域组织实施招生 , 8月1日前各小学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好《××小学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张贴至本校服务区内的各村的显要位置 , 向服务区家长告知新学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镇招生领导小组做好招生指导工作 。
五、招生要求
(一)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各小学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 , 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 , 包括每一所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 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 , 招生方案于8月10日前送交康美中心小学办公室备案 。
(二)加强招生工作属地管理 。各小学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 细化招生办法 , 合理确定各小学招生规模 , 严格控制大班额 , 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 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 , 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 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一个不少”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 ,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 , 按规定报镇政府批准 。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 , 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 , 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 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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