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学|湖南:劳动实践时间不得被挤占挪用

【大中小学|湖南:劳动实践时间不得被挤占挪用】本报长沙11月2日讯(采访人员 阳锡叶)今天 , 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 , 要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 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 , 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 , 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 , 全面构建各年龄段循序渐进、各学段螺旋上升、体现新时代特征和湖南特点的劳动教育体系 。
湖南规定 , 中小学劳动教育必修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 小学低年级注重劳动意识启蒙教育 , 以日常生活自理、班级集体劳动、简单手工制作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 。 小学中高年级注重卫生、劳动习惯养成 , 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 , 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简单的生产劳动 。 初中注重增加劳动知识与技能 , 兼顾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 。 普通高中注重丰富职业体验 , 开展服务性劳动 , 参加生产劳动与创新实践 。 职业院校要将劳动教育全面融入公共基础课程 , 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 。 普通高等学校可专门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 。
湖南要求 , 突出学校主导作用 。 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主体责任 , 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 , 开足开好劳动课程 , 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 。 夯实家庭基础作用 , 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 。 发挥社会支持作用 ,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支持劳动教育开展 。 同时 , 推进综合评价 , 构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 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 。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 , 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 加强统筹规划 , 确保劳动教育的经费、场地、设备、时间、师资、课程等落实到位 。
《中国教育报》2021年11月03日第3版
作者:采访人员 阳锡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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