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全面加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截至11月9日,大连市共划定13个中风险地区,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根据交通运输部、辽宁省最新指示精神,以及大连市《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大疫经指办发〔2021〕47号)要求,按照“三注重三确保”总体原则,为保证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相对隔离,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全面加严保障“四链”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11月10日起,暂停所有实践实训教学活动。
二、学生禁止出入校园
校内学生不离校;坚持错时就餐、错峰洗浴,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走读学生、已在校外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居家线上学习,暂不入校。
三、各单位(部门)住校值班
(一)教学科研实验教师原则上不到校
即日起,教师开展线上授课,原则上不到校,确因重大科研任务必须到校人员,须提交“住校工作申请”,经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须住校工作。
(二)行政人员最低配置值班
各单位(部门)按照“最低配置”保留值班人员住校工作,其他人员居家办公。各单位(部门)于11月10日11:00前报送《住校值班人员名单》(见),发送至司馨钿校内邮箱。
(三)学生工作干部住校工作
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学生当中,做好思政工作、关心学生学习、注重人文关怀,及时回应学生关切。同时,要高度关注疫情期间学生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做到隔离不隔爱,防疫有温度。
(四)加强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管理
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校内需留足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住校工作,做好校内人员的生活用品和用餐保障。物流、运输配送人员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对进入校园的物流车辆进行检查备案,严格快递公司筛查,符合防控条件方可入校。配送人员进校后禁止下车,由后勤保障住校人员负责装卸货物。
(五)访客一律禁止入校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从严做好交换班工作
【通知|关于全面加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住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校,确需离校须新调换人员的,须无重点地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史,并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调换,各单位(部门)于人员调换前一天18:00前报送《调换人员名单》(见)。
自11月11日起,学校将每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间为12:00-13:30,地点为:凌海校区海上求生训练馆。核酸检测后,需严格控制“学校-家”点对点行程轨迹。
非住校人员于11月10日12:00前离校。
(二)加强精准消毒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1号)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消毒人员要熟悉消毒剂的配置,正确使用和维护消毒器械,以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学的消毒剂量进行消毒操作。要充分做好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地、食堂、浴室、卫生间等场所清洁消毒,特别是要严格落实门把手、扶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频次的消毒措施。对入校食品、货物、包裹等进行地毯式消毒杀菌,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做好物资保障和用餐工作
保证食堂物资和食材储备,保持物价平稳,保障师生日常生活用品。做好防疫物资保障,确保体温计、口罩、防护服、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做好供暖保障,保证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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