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机制|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公布

近日 , 河南省教育厅编制并印发了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 规范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 , 并明确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总招生数为34.04万人 , 其中 , 本科17.07万人 , 专科16.97万人 。
据悉 , 今年参与招生的河南高校共有92所 , 各高校计划招生专业、人数已在河南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
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取消报考人数较少、开班教学困难的招生资格
省教育厅取消了连续多年报考人数较少、开班教学困难的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资格 。 要求高校要建立多维度的招生计划结构动态调整机制 , 充分考虑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能力、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等因素 , 科学合理确定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专业和计划 。 同时 , 把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 , 保持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合理比例结构 , 保证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 逐步实现同层次同专业的成人教育与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质 。 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要加快调整学科、专业结构 , 并积极探索社会培训等各种形式的非学历继续教育 , 积极发挥“百姓身边的大学”作用 , 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 不断拓展为社会教育服务的渠道 。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随意划转招生计划
【调整机制|2021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公布】在招生计划下达和执行过程中 , 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 不得随意划转招生计划 , 不得将已录取的学生安排在未经批准的办学地点就读 , 不得私自变更计划类型、办学层次 , 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计划管理权限 , 不得在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外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 不得将函授、业余等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脱产学生 , 不得举办成人脱产班 。 所有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汇总、分发、调整等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分省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 未经教育部分送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
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
严禁高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在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方面 , 除在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系统编制并分发招生计划的高校外 , 其他任何学校和单位均不得安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 , 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 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转移、下放 。 严禁高校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 严禁将招生计划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 , 严禁将脱产招生计划安排至函授站(点)进行招生 , 严禁异地开设临床医学类、艺术类和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
在招生宣传、录取、办学的过程中 , 高校不得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 , 不得委托、默许个人(包括在校教师和学生)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 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院系)、教学点等名义发布招生宣传信息 , 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 不得将已录取的学生安排至未经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就读 , 不得将办理录取手续前学生的学习记录作为颁发毕业证的依据 , 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提前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等 。 (采访人员 安艳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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