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海南校外培训收费上浮不得超过百分之10

26日,海南省发改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纳入海南定价目录,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基准收费标准完整的计量单位是“元/课时·人次”。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设限制。(采访人员 王子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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