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博士( 二 )


3. 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集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若面试成绩相同 , 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岗位类型相同、专业要求相近的其他岗位集中面试成绩75分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的考生中调剂 , 经与考生本人协商一致达成聘用意向的,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市属国有企业应聘人选参照执行 。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市属国有企业应聘人选参照执行 。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 ,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企业在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拟招录职位、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原则上,面试工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审批工作 。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 , 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递补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东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名博士】(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 , 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
(三)拟聘人员于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
五、面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 , 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面试考点内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
六、其他事项
对来莞面试人员的交通费用,组织方将凭票据实给予交通费用补贴(省内最高500元人民币,省外最高3000元人民币,中转站不超过1个,以实际票据为准) 。
咨询电话:事业单位类:单先生 0769-22836761、罗先生 0769-22305698
市属国企类:叶小姐 0769-2222310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