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流程 南宁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


条件+流程 南宁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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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2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6%给予补贴 , 补贴享受期限以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期限时的年龄为准,离退休不足5年的可以享受至退休,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 。
申请条件
1.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 从事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南宁市(或自治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
注:需在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灵活就业认证 。
3.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
例子:
比如,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长堽社区居民李大哥是一名就业困难人员 , 过去为了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他需要每个季度先去银行缴费、打印缴费单子,再去社区就业窗口申请,现在只要每季度按时缴社保,补贴就自动拨付到他的银行账号 。
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申请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2.网上办理:南宁人社网站网厅、南宁智慧人社APP;
3.免申即办(政务数据能主动筛选的,根据提示确认即可) 。
办理流程
步骤一
依托南宁“智慧人社”系统业务协同,读取符合条件享受补贴人员信息 , 比对其社保缴费数据,系统自动计算补贴金额,为符合享受补贴对象按季度建账、审核、公示 。
——由人社部门完成(就业困难人员不用管)
步骤二
将补贴款项直接拨付到就业困难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
【条件+流程 南宁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领取】——由人社部门完成(就业困难人员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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