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疫情公告 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9号通告


湖里区疫情公告 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9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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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提醒的通告[2022〕第19号
当前全球正处第五波新冠肺炎疫情流行高峰,散发和集聚性并发并存,湖里区作为岛内外交通枢纽所在地、重要口岸集散地、主要境内(外)人员目的地,境外输入和省外输入的风险不断加大 。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是着眼“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提高防控成效的关键 。为此,就有关事项特别提醒如下:
1.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是最基本的措施 。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遵守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2.凡是从省外入(返)厦,特别是有本土疫情地方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第一时间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个人筛查 。夜间抵达的,可至24小时核酸检测点采样检测 。
3.积极配合社区、网格的数据排查 。根据疫情变化,省市区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随时下达人员排查指令,请市民、居民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个人行程、随行人员信息、近期核酸检测信息、住地信息等等 。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单位和酒店报备,并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 。
4.属于我市60类重点人群的人员,请务必按照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开展常态化筛查 。各个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适时抽检”,确保全覆盖、不漏检 。
5.在隔离酒店等重点场所隔离或处在管理期间的人员,要严格落实隔离或管理的要求,严防风险 。重点场所的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内部管理要求 。凡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
6.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管理主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对外来人员扫场所码,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意识教育,强化对本单位有外地旅居史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测,所有人员(含未离厦)返岗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7.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尤其是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要积极配合,做到“应种尽种”,筑牢免疫屏障 。
【湖里区疫情公告 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9号通告】8.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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