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可以用配偶的吗


武汉生育保险可以用配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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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3、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6个月内,应持相关证明到男职工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并办理就医登记 ,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男职工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就诊,其享受待遇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 。
生育保险相关指南
一、参加生育保险多长时间可以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二、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三、如何办理生育就医登记:
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 , 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可通过网上平台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
1、参保人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申请 。
参保职工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人社”,选择小程序进入,在“其他业务”栏目下选择“生育就医登记” 。
2、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注册账户并登录后,可查看网上业务列表,找到“生育就医登记”栏目,选择“生育就医登记受理”,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次资料 。
【武汉生育保险可以用配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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