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吃惊!以后高考复读要扣10分?限制志愿数量?官方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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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读生参加高考是否公平?”
有人认为 , 高考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 倘若不允许复读 , 对于一些意外错过高考或是因某些原因严重影响高考发挥的学生 , 无疑是十分残酷;
但也有不少人认为 , 高分复读、多次高考等均属于占用高校录取资格 , 对应届生不公平 , 应当加以限制 。
网友提议:复读生高考先扣10分?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9日消息 , 针对网民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录取未报到的失信考生处理”留言 。
广西招生考试院19日回复称 , 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 ,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 , 综合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 , 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 。
(网友提议截图)
网民10月18日在人民网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称 ,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录取未报到的失信考生的处理 。
为了更好的规范高校高考招生报到管理 , 对此提出几条建议:
1、当年高考录取未报到学生次年参加高考 ,高考文化分数在总分基础上减少10分 , 且正投阶段填报志愿数缩减为3个 , 征集阶段填报志愿数缩减为1个 , 通过此措施让学生认真重视自己的高考机会 。
2、当年高考录取未报到学生次年若被录取入学 , 取消其在校期间参评任何市级以上的评奖评优资格 , 通过此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习风气与学生工作管理 。 此项适用于研究生以上 , 恳请采纳!
官方回应来了!
而在一个月后 , 官方回应也来了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11月19日回复称 , 建言已收悉 。
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 , 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 , 综合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 , 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 。
我区通过不断加强教育辅导、加大信息公开、提供咨询保障等措施 ,尽可能避免学生误填误报 , 提高学生高考志愿选择能力和入学报到率 。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 以后的高考录取工作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变化 ,调整过程中我们也会综合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及建议 。
其他省有此类限制政策吗?
广东
其实 , 此前广东省招办发布的《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健全考试招生诚信机制 , 对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适当限制其以后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的院校数量 。 ”
(来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但相关制度还在健全中 , 而且2020年和2021年的招生录取中也 未对复读考生进行志愿限制 。
甘肃
《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到: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 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 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 , 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 。
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 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 , 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 。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 , 由考生负责承担 。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 , 如没有报到入学 , 下一年度录取时 , 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 ,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 , 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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