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枣庄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 )


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2月6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3),并在考察阶段提交相应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且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得时间须为2021年12月31日前。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附件4),或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研究生在读期间成绩单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生就读期间成绩单翻译件扫描件以及本人研究生就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翻译件扫描件。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8日9:00-12月16日16:00。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和发布的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情况、考试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自行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笔试前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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