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山东校园惨案始末:14岁初中生为争当第一名,持刀连捅第一名13刀( 二 )


秦某毁了马某 , 也毁了他自己的一生 , 他出于嫉妒杀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犯案时只有十四岁 , 未满十八岁 , 第17条有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 犯故意杀人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 ,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也就是说 , 按照这条规定 , 秦某不会被判处死刑 。 一审法院审理后 , 判处秦某有期徒刑17年 , 马某家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 并拒绝秦某父母的赔偿 , 只要求重判秦某 , 最终二审改判秦某无期徒刑 。 虽然他没有被判处死刑 , 但杀人犯这个名声会跟随他一生 , 他所有的好成绩、前途都完了 。 即使无论外界的看法 , 14岁时杀害了同学 , 恐怕也会留下心理阴影 。
【第一名|山东校园惨案始末:14岁初中生为争当第一名,持刀连捅第一名13刀】马某死了 , 他也没有赢 , 这起案件也给家长、学校敲响警钟 。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 秦某的思想动向绝非一日能定型 , 家长学校却只顾成绩 。 对学习之外的事知之甚少 , 或者视而不见 , 这才酿成大祸 。 学业不是唯一 , 有健康的心理与良好的抗压才是一个孩子终身财富 , 也要及时对孩子涉嫌危险言论要重视 , 否则事后什么补救都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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