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长沙: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1000元/期·生


中小学|长沙: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1000元/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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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
《办法》明确 , 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要依托长沙市课后服务管理系统 , 严格按照规定 , 遵循“事先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的流程组织实施 。 乡镇(农村)学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 , 方可按照上述程序组织实施 。 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合理分组编班 , 建立工作台账 , 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
《办法》提出 , 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 。 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 , 学校资源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 , 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 由市、区县(市)教育部门严格把关 , 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组织遴选 , 建立健全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 , 设立中小学课后服务校外机构白名单 , 供学校选择使用 。
【中小学|长沙: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不超过1000元/期·生】《办法》表示 ,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 经费按照财政补贴、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 。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 , 乡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期·生;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元/期·生(试行2年) 。
各校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 ,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 , 当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达到10%时 ,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可上调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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